QQ:站内信联系

您的位置:主页 > 天辰娱乐资讯 >

天辰娱乐资讯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567

Email: admin@baidu.com

传真:+86-123-4567

手机:13888888888

人赃并获!昆山这对兄弟玩大了

发布时间:2023-05-30 22:09人气:83

  “哥,晚上一起去淀山湖玩啊。”2019年10月25日下午,曹勇打电话约哥哥曹利去淀山湖“采风”。作为捕鱼爱好者,曹利顿时心领神会,随即准备了橡皮艇、水桶、增氧泵、刺网等捕鱼工具。

  暮色降临,曹氏兄弟驾驶着一白一黑两艘橡皮艇驶入淀山湖内,二人选择一处宽阔的水面,合力布下五张共500米长的多重刺网。

  什么是多重刺网?据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多重刺网是一种用网刺挂住或缠住游动鱼类的网具,作业时敷设于一定流向的水流中,直立于鱼群的通道上,鱼群一旦经过,就会被刺网困住。“多重刺网渔获效率较高,但对渔业资源的威胁较大。”

  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曹氏兄弟感觉时机成熟,便用力收网,沉甸甸的渔网传递出“大丰收”的信号,二人喜出望外。

  “这些鱼真是够大的,每条都得十斤以上。”船上的水桶很快被装满,曹氏兄弟二人轮流驾驶橡皮艇将鱼送回停在岸边的面包车内,来回搬运了数次。然而,橡皮艇频繁发出的马达声很快引起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巡逻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河边停着两辆面包车,湖面上不时有橡皮艇驶过,行迹十分可疑,随即报警,寻求公安的执法协助。

  人赃并获。经执法人员分类称重,曹氏兄弟共捕捞花鲢、白鲢、鳊鱼、白丝鱼等共计1500余斤。而捕捞的地点为淀山湖河蚬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该区域属于全年禁捕。后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昆山市检察院对曹氏兄弟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刘湘杰介绍,保护区内的花鲢、白鲢、鳊鱼、白丝鱼等均系天然野生鱼类,为水生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经济、遗传育种和特殊生态保护科研等价值。非法捕捞不仅威胁到淀山湖水域鱼类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还会破坏水域食物链和食物网,危害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及安全。

  经调查,曹勇在偷捕方面算得上“老司机”,曾因无证捕捞多次受过行政处罚。7月17日,刘湘杰作为公诉人当庭指控,曹勇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知悔改,主观恶性较重,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曹勇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曹利有期徒刑八个月。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原以为罚些款就算了,没想这次触犯了刑法。”面对讯问,曹氏兄弟表示,虽然知道捕鱼违法,但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水生生态系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

  “增殖放流是补充渔业资源种群和数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以及保持鱼类生物多样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按照刑法、渔业法以及《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检察机关建议,曹氏兄弟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购买了3000多斤鱼苗对淀山湖进行了增殖放流,以补偿违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是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就在7月23日凌晨,昆山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对阳澄湖保护区及周边水域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共计查获非法捕捞船只3艘、涉案人员5人,查扣丝网、地笼网、天打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数十件,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