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30盒“龙虾一扫光”药物进行了封存。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印发了《关于严禁非法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的公告》,在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和餐饮门店张贴宣传,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开展汉江襄阳段禁渔和保护野生鱼类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不买、不卖、不食汉江野生鱼类的社会共识。
为有效保护汉江襄阳段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严禁非法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购买、加工、销售汉江野生鱼类。
二、禁止各类酒店、餐饮行业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江鲜”“江鱼”“汉江鱼”等字样。
三、禁止以汉江野生鱼、“江鲜”“江鱼”“汉江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水产品经营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特别是鱼类来源可溯。
五、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线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