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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1385)服务流域综合治理|荆州:护碧水清波 守荆楚安澜

发布时间:2023-08-04 18:35人气:140

  治荆楚必先治水。流域安全事关永续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今年,我省部署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努力构建现代化流域综合治理体系。

  使命在肩,湖北广大政法干警奋楫笃行。日前,省委政法委出台《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全省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长安湖北推出《服务流域综合治理·湖北政法在行动》专题栏目,聚焦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敬请关注!

  纵观荆州全境,南有荆南四河,北有四湖流域,全市河流纵横,湖泊密布。荆州,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与水共生、与水共荣。水,给了这座城市千年的繁荣律动,赋予荆州特有的湿地水乡景色。

  治荆楚必先治水。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是荆州之责、发展所需、未来所向。从大江大河到内垸湖泊,从长江大保护到小流域综合治理。荆州政法机关全力服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争当水安全的监管者、河湖健康的守护者,法治护航流域保护的“荆州实践”正在火热开展。

  盛夏时节,夜幕降临,荆江北岸柳林洲公园游人如织,人们在徐徐江风中漫步纳凉,好不惬意。远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标语格外醒目。

  全市政法机关循法而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流域综合治理全过程、各环节——

  坚持科学立法。2023年启动修订《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以全面有效实施长江保护法为引领,完善“一湖一法”地方性法规,构建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立法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机制创新。荆州在湖北省首创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市沿江沿湖派出所建立了河湖警长责任制,水巡+岸巡、蹲守+步巡、明查+暗访,织密“人防+技防”的“天罗地网”。

  坚持严格执法。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全省首起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办理,为治理长江流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提供了荆州经验。2022年,该市洪湖森警大队荣获公安部等三部局“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称号。

  聚法治之力,护碧水澄清。全市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不断增强,高悬的“利剑”频频出手,治江护水战果累累。

  阳春三月,洪湖市长江荆江段岸线,施工人员抢抓时间种植防浪树木进行生态修复,一棵棵新植的中山杉、重阳木迎风而立。

  这是荆州市长江荆江段及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之一。水的问题,表象在江河湖库,根子在流域。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和山水项目,以治理为媒推动绿色发展,是荆州久久为功、治水兴水的“制胜法宝”。

  3月,荆州在全省率先发布市级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指引,号角催征,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流域治理、系统治理,全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荆州市委政法委出台《荆州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行动方案》,为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法为纲,以行促治,常态治水、长效治水、精准治水的经验不断丰富。

  近来,荆州市各级公安机关与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深化“江地融合”,共建“长江禁渔”天眼系统,共享监控数据,共研“长江大保护(荆州)”手机APP,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新手段。加大跨部门联勤联动,与农业农村(渔业渔政)等部门联动协作,制定《打击洪湖、长湖水域非法捕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荆州市捕捞渔网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行动方案,形成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合力。

  荆州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环资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的审判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司法保护碎片化问题。目前,全市共设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个,包括9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4个生态巡回法庭,全面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服务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非法码头整治、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建立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综合保护模式,切实守住流域生态底线。

  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撑。

  治理更深入,服务更精细,全市政法机关推进以打促防,以管促护,服务流域综合治理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2023年2月,公安县崇湖湿地正式成为国际重要湿地。这里鸟类资源丰富,调查结果显示,湿地内鸟类有158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鸟类有4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有15种。

  “鸟群已经十分密集,今后,这片树林可能会越来越拥挤。”谈到湿地现状,崇湖国际重要湿地中心相关负责人既欣慰又担忧。

  是否可以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异地修复与之相结合?公安县检察院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探讨将湿地开展异地补植的可行性。针对滥伐林木类案件中不适合原地补种的情形,统一到崇湖湿地开展异地补植,经过多轮调查论证,多方终于达成共识。

  异地补植,让生态修复更有效;部门联动,让流域治理更有力。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协同治理、协调管护,法治“朋友圈”越绘越大。

  荆州法院积极探索“法院+”生态保护模式,“法院+行政机关”,推进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法院+村(社区)”,源头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院+高校”,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调研、普法宣讲。

  检察机关坚持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凝聚起流域综合治理合力。与人大、政协联动,邀请政协委员作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生态保护;与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聘请相关部门专家担任检察官助理;法院联动共同设立麋鹿、江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等。与其他地区联动,会同沙洋、潜江等地检察机关联合签发《关于建立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协调解决跨区域污染难题。

  司法行政机关多措并举培育“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中心户”,将法治力量融入“共同缔造”。2022年以来,深入全市各乡村开展法律宣讲5000多场次,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上下游携手、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从部门联动到区域协作,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全流域“一盘棋”、全要素“一张图”、全过程“一本账”,流域治理“司法防护网”愈织愈密。

  生态环保理念深植心间,让更多社会力量汇聚,汇成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洪流。同护一方碧水,共护江湖安澜,一幅山、水、城、人相融共生的荆江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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