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农业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对7大类、40多种主要海洋捕捞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标准进行了规定,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监督科科长周可明:“此次农业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涵盖了拖网、刺网、张网、陷阱、笼壶、拖网等多种类别的渔网。这些网具,在烟台市海域内主要是捕捞梭子蟹、鲅鱼、银鲳、海蜇、对虾、虾蛄、小黄鱼、梭鱼等经济类海洋生物。捕捞鲅鱼的刺网渔具,这次规定最小尺寸是90毫米,对捕捞梭子蟹、银鲳、海蜇等资源的刺网,此次规定最小网目尺寸是110毫米。”
目前,烟台市拥有7000多艘捕捞渔船,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到今年6月1号以前,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捕捞渔具所有者、使用者须按新标准尽快调整和更换。周可明:“今年6月1日起,对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全部或者部分扣除当年度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在烟台市部分县市区存在吸蛤泵、吸蛤耙、大拉网、须子网等禁用渔具,也按照使用最小网目尺寸渔具进行处罚处理。”(广播记者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