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合溪水库的鱼好吃,我们就想抓点吃吃,我们知道错了……”面对民警的询问,长兴男子林大国(化名,51岁)和刘利(化名,49岁)很是后悔。
7月8日晚,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获取线索,有人在合溪水库非法捕鱼。当时正下着大雨,为防止被发现,民警许欢欢带领同事将警车停到稍远处后下车蹲守,在黑暗中坚守多时。
两名男子一惊,慌乱地丢下手中的捕鱼器。民警迅速用快艇将男子的小船拦住,只见小船上放着渔网兜、氧气泵、电瓶等捕鱼工具,正利用船只和渔网兜电鱼的男子被当场抓获。
之后,民警收缴了非法捕捞的渔网兜、氧气泵、电瓶及鳜鱼等渔获物,共102条,总重约14斤。
在民警的严肃教育下,男子林大国、刘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两人交代,因想吃鱼,一合计,便想到用电捕鱼的方式到合溪水库捕鱼,满足口腹之欲。
当天晚饭后,两人相约来到水库边。因之前在附近打工时,林大国就发现水库旁有一艘塑料小船,于是他把自己三轮车上的电瓶卸下来,然后借来一个螺旋桨,而刘利则准备好氧气泵、渔网兜、探照灯和变压器等物。
随后,两人来到水库南边找到那艘塑料小船,拿上捕鱼工具,在漆黑的夜色里,驾驶小船偷偷驶向水库中央。
林大国负责把握船体方向,刘利则用探照灯、电瓶和渔网兜电鱼,并将电到的鱼放至准备好的白色塑料箱内,然后接通氧气泵,大概半小时左右,两人就收获满满,可没想到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调查,男子林大国、刘利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长兴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长兴公安进一步加大了对破坏水产资源行为的惩戒力度,坚持严惩犯罪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环境资源,为绿水青山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据情节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也是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电鱼器使用不当或漏电,也有可能对自身造成危害。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