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期内撒网捕鱼,最后却被“收网”,得不偿失。近日,沙湾一六旬老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沙湾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5日20时许,沙湾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渡河沙湾镇三峨村段水域内撒网捕鱼。接到举报后,沙湾区公安分局沙湾派出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前往处置,发现大渡河中有一老人站在皮筏艇上,正在河里抛洒渔网。由于老人在河中心不利于抓捕,待其收网完成后被现场民警“收网”抓获。
经审讯:今年67岁的杨某明(男,乐山市沙湾区人)称自从沙湾政府开展环境整治以来,大渡河里的鱼越来越多了。3月5日晚,杨某民明知在禁捕期捕鱼是违法的,但以为半夜三更无人知晓,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便用渔网到大渡河捕鱼。杨某民对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后悔不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大市民要自觉保护有限水域资源,自觉遵守禁捕、禁渔期内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撒了渔网,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