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4日16时许,阆中市公安局二龙派出所接网友举报:8月2日晚,有人在二龙镇祖寺垭村下面的河道内使用渔网非法捕鱼。接此举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在相关水域开展调查,经过大量摸排走访,8月4日晚,民警在屈某、何某家中将二人抓获。
经查,8月2日19时许,屈某与何某从祖寺垭村骑车前往东河支流大豪沟,使用禁捕渔具刺网在拦河坝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