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进入为期十年的禁渔期。禁渔令已深入人心,然而却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警察同志,胡家镇麒龙街麒龙桥桥下河边有人在非法捕捞水产品……”近日,宣汉县公安局胡家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民警随即到现场。民警现场查获河鱼若干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两人以捕鱼为娱乐,为饱口福,遂约定好拿渔网到桥下河中进行捕鱼,因其捕鱼位置靠近胡家镇中心区,导致现场周围群众聚集观看,后有围观群众对其行为进行举报,因当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渔期,两名嫌疑人利用按照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在天然水域内进行捕鱼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该案已被立案侦查,嫌疑人冯某文(男,宣汉县人,62岁)、冯某林(男,宣汉县人,45岁)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