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绵阳市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也在今天启动,绵阳各地将全面开展禁捕水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今年的“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最大的亮点就是我们建立了一个禁捕网格,现在落实了1314名网格员,基本上沿河的所有村、社区都有一名网格员,依托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除了巡查违钓行为,巡查组还随机抽查了部分渔具售卖店,看其是否存在售卖不合规渔具、渔网的行为; 检查餐饮企业有无销售野生鱼类等行为。
我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其他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10年禁捕。
“十年禁渔”范围为:我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市域内涪江干流及与其直接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简而言之,涪江、安昌江、芙蓉溪以及四个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的河流平通河、潼江河、凯江和梓江,以及这4条河流的一级支流都属于禁捕范围。